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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解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 “信用湖北”建设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

现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信用湖北”建设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鄂政办发〔2024〕8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政策亮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我省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社会信用体系与江苏等一流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不能很好适应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需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委书记王蒙徽强调要加强诚信教育和政务诚信建设,省长王忠林批示要在打造“信用湖北”上下功夫。因此,积极对标一流在打造“信用湖北”方面出台新措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应有之义,是解决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存在问题的有效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省发改委(省信用办)组织专班人员深入调查研究我省社会信用体系现状,总结信用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同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起草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吸收采纳市州、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后,形成了《若干措施(送审稿)》。2024年2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政务诚信、融资信用、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企业诚信、信用应用、基础保障七个方面提出了全面推进“信用湖北”建设的24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围绕树立政务诚信建设标杆,提出建立政府信用档案、开展诚信监测评价、强化违约失信治理3项措施。

第二部分:围绕营造一流融资信用生态,提出建设信用融资“一体化”平台、构建“多台合一”服务矩阵、创新融资信用服务和产品3项措施。

第三部分:围绕打造商务诚信建设高地,提出推进质量品牌信用建设、加强供应链信用管理、强化电子商务诚信建设、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4项措施。

第四部分:围绕筑牢社会诚信建设根基,提出打造信用城市品牌、组织诚信宣传教育、推行信用“无证明”改革、推进“两书同达+协同修复”4项措施。

第五部分:围绕全面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提出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建设、完善企业信用新型监管机制、鼓励企业主动应用信用信息3项措施。

第六部分:围绕打造“信用+N”数智应用场景,提出开展基层建设“信用+治理”试点、推进产业“信用+园区”建设示范、实施流域“信用+生态”工程建设3项措施。

第七部分:围绕信用建设基础保障,提出夯实信用制度体系、强化平台枢纽功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互鉴共进发展4项措施。

三、主要政策亮点

(一)坚持对标一流。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借鉴先进省份做法的指示批示,全面梳理先进省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重点研究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具体做法,并结合我省实际充分学习吸收。如借鉴江苏做法,提出建立政府信用档案和实行“政务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工作机制的工作措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制约我省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积极探索运用信用手段解决实际问题。如围绕中小微企业融资获得信用贷款难度大问题,提出整合涉企信用信息、联通信息平台、推进“信易贷”特色融资服务的具体措施;围绕围绕企业多处开证明费时费力问题,全面推行省企业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统筹建用。从加强政务诚信、融资信用、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企业诚信、信用应用、基础保障等方面,提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从“以建为主”到“以用为主”转变的措施意见。如在建设社会诚信方面,提出新创1-2个全国信用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在推动数字应用场景方面,提出围绕基层治理、园区建设、项目管理、生态环境,实施“信用+N”的具体措施。

相关链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全面推进“信用湖北”建设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