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党中央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202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措施。司法部明确要求各省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并作为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省委、省政府强调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出台过程
省司法厅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成立工作专班,进行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做法,起草《实施方案》并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司法局、部分专家学者和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等意见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多次专题研究,组织征求了各市(州)政府、省直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月18日,王忠林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实施方案》,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自觉,着力建强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优化行政执法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统筹协调、考核评估、总结推广,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司法厅等部门根据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完善,形成《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有关精神贯穿始终,将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即《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有关精神贯穿始终,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的主要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全员大轮训,确保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60学时;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等。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贯彻落实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做好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等。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确保国务院部署的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五是强化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与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推进行政执法与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经费保障,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创造条件。
(三)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提升站位、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加强宣传、总结经验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四、主要亮点
(一)对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进一步明确要求。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执法为民、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统筹协调等原则,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到 2025 年底,要使全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水平提升,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强化,权威性和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二)对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做了硬性规定。明确开展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全员大轮训,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 60 学时,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20 学时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40 学时,由省直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清理主体资格并公示,做好证件换发工作,建立退出机制,还对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三)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普遍建立制度并加强管理和备案审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序,全面落实相关制度;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公开和备案审查制度,完善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健全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修复机制,完善涉民营企业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四)对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强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特定领域改革,通过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队伍等,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制定相关目录。做好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管理工作,合理界定职责权限,推进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赋权事项的法制审核,进行评估和动态调整,适时开展规范化试点并推广经验。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确保按时完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任务。
相关链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