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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动报告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免予行政处罚暂行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便民利企举措,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以及总队党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救援局《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单位主动报告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单位主动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在消防安全管理中自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和针对性防范措施,整改期间,消防救援机构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与单位主动报告的情况一致的,免予行政处罚。

第三条   下列情形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不适用此规定:

(一)能够当场改正的;

(二)消防救援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与单位主动报告情况不同的;

(三)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已经被其他单位、个人举报投诉且情况属实的;

(四)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导致的火灾隐患,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可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

(五)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导致的火灾隐患,符合临时查封情形的;

(六)不属于消防救援机构管辖的;

(七)消防救援机构认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四条  符合《湖北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的个体工商户,主动报告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单位主动报告整改

 

第五条  单位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按照“三自 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并明确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  单位向消防救援机构主动报告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在发现违法行为三日内,且至少在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一日前报告。

第七条  报告应明确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期限以及整改期间针对性防范举措,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采用直接送达、邮寄(以寄出日为准)、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递交。

第八条  市州消防救援支队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向支队进行报告,其它单位向属地消防救援大队报告。

第九条 单位主动报告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改期限,应按 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

(二)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五日;

(三)消火栓被埋压、圈占或者防火间距被占用,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五日;

(四)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妨碍消防车通行,不能立即改正的,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五日;

(五)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五日;

(六)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的,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七)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上述(一)至(六)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改期限在规定期限基础上确需延长的,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届满前三日内,通过书面形式报消防救援机构审核,并由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延长期限,对涉及改动建筑结构或整改工程量较大的,最长不应超过一年。整改期限延长申请以一次为限。

第十条  单位应在报告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改,当消防救援机构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中明确整改期限早于单位报告整改期限的,以消防救援机构明确的整改期限为准。

 

第三章 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 应对单位是否主动公示、主动报告和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二条  核查结果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进行立案调查。不符合上述规定,经立案调查,符合《湖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标准》中不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可依法作出不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在单位承诺期限到期后,对单位纠正违法行为或整改火灾隐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应当立案调查。

第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违反本规定,对符合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而实施行政处罚,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予以纠正。

 

第四章  

 

第十五条  本规定中“不超过”的规定包括本数。本规定“一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其他期限中的“日”是指自然日。本规定中“一年”的规定是指自然年。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自查自改报告表(模板)


1 :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