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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政府集中约谈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切实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11月6日,十堰市政府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约谈推进会,市政府副市长龚举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县两级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勇主持。
    会上,市整治工作专班召集人、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韩波通报了各县(市、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充电费用、以旧换新等工作情况,强调部署了下阶段重点工作任务。
    就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切实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龚举海副市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电动自行车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的一项整治行动,也是政治任务,更是惠及民生的大事。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思想高度重视,认清差距不足,细化工作举措,及时查漏补缺,完成充电设施配建任务,有效压降安全风险,切实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二是要强化工作举措,攻坚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摸清本地、本领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缺口,建立工作台账,分解建设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全面攻坚推进。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比;住新部门要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小区充电端口建设,尽快补齐缺口、完成配建任务,坚决整治建筑架空层安全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各地要将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市场监管、发改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动所有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费按居民合表电价执行;商务部门要加快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确保充电设施建设顺利推进。三是要压紧压实责任,坚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县整治工作专班要主动协调各级纪委监委、检察院、督查室、安委办等,加大对各地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力度;市县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定期会商、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等制度,压紧压实各地各成员单位整治工作责任。各部门要积极对上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和工作任务,做到心中有数、避免造成被动,认真梳理工作、统计数据,确保全面反映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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