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提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实施分类分级精准监管,总队组织制定《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条件》,现将《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告,全面征集修改意见。若有意见,请于10月16日17时前反馈我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联系人:杨国淼02787269999-9222,13638663882,76519035@qq.com。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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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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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